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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胡长清行贿者被起诉

2000-10-30 来源:光明日报 通讯员 周文英 记者 王绍雄、胡晓军 我有话说

本报讯由江西省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8件(9人)涉嫌向胡长清行贿的案件,日前全部依法向法院提起了公诉。

被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中,有国家工作人员2人,其余7人均为私营公司的董事长、总经理。江西省伟梦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梦平,在1998年至1999年期间,先后8次向胡长清行贿人民币19万元、美元1.5万元,通过胡长清谋取了不正当利益,1998年下半年李梦平因为进口大豆开立信用证要有人担保,找胡长清出面给江铃集团进出口公司某经理打招呼,1998年下半年李梦平为进口豆粕开立信用证业务,找胡长清出面给省农行某副行长打招呼,要求给予关照。今年1月起担任景德镇市物资局局长、党委书记的张黎祖,原为景德镇市焦化煤气总厂副厂长,他在1997年至1999年先后4次向胡长清行贿人民币17万元,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,张黎祖通过胡长清给景德镇市有关领导打招呼,要求对自己工作上给予关照,并通过胡长清打招呼给自己的侄女调动工作。检察机关还发现张黎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50万元为自己在厦门市购买私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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